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精神,满足《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环境监测评审补充要求》中对监测人员的要求,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环境保护网与环境监测总站以“加强合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互利共赢”为指导原则,联合各区域实训基地,围绕国家相关监测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社会化环境检测各专业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基本岗位实操技能,使其能适应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课程主要有环境检测理论,现场监测采样、理化分析、有机分机、金属元素分析等实操内容。
由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制定的于2019年5月1日起实施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评审补充要求》,对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做了如下要求:
(一)掌握与所处岗位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评价标准、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质量控制要求,以及有关化学、生物、辐射等安全防护知识;
(二)承担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前应经过必要的和能力确认,能力确认方式应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样品分析的与考核等。